摘自广州视窗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返回主页

广州市电信局关于CHINANET业务资费调整的通知(补充)

 
  • 给予广州市优秀专家的INTERENT、视聆通优惠(详见电经数[1998]072号文)继续执行,请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在99年3月10日前通知各位专家,如需更改计费方式,请上门予以办理。
  • 根据省CHINANET网管中心的通知,CHINANET基本费用的新资费标准自99年2月21日起执行。
  • 通过数字专线接入INTERNET的,其接入线路包括DDN和帧中继;其通信费按相应接入线路资费标准的50%计收。
  • 住宅用户同名同址同一住宅内安装第二部电话及以上的,在已安装的电话没有欠费的情况下,加装的电话免收初装费。此类用户一年半内不能单独移机、单独过户及改名,如须移机、过户、改名,应补足初装费差额。同时,第一部电话不能办理"拆机退初装费业务。
  • 99年3月1日前以1200元(原初装费半价)办理了同址装第二部电话的用户可以办理移机。
  • 99年3月1日前初装费而未竣工的电话用户及ISDN用户,均可退初装费差价,优惠的TA无须补差价。

 

广州市电信局关于CHINANET业务资费调整的通知

  接信息产业部通知,自199931日起,CHINANET业务资费作出调整。请各位用户留意新资费标准,如有疑问可自行到各电信营业处数据业务窗口查询或致电1808008301639咨询。具体资费调整如下:

电话拨号入网用户

  • 取消原资费的包月制计费方式及原计时制中的基本月租费用。
  • 每月使用费按基本费、通信费、存储费三部分分别计收。(具体请见附表)
  • 新的通信费标准自9941日起执行。
  • 非节假日基本费减半计收时间为2300---次日0800,法定节假日的减半计收时间不变。
  • 新的存储费标准为:免费存储1000千字符,超过部分按每月每千字符0.20元计收。

专线用户

具体请见附表。

注意:

通过数字专线接入CHINANET月租费有较大调整,专线入网用户可到较场西、天涯楼营业处办理更改新计费方式手续。计时制用户3月份帐单(计费月份:2月)仍按100元封顶的优惠办法计收;包月制用户3月份暂不出帐,4月份按照新的资费办法收取3月份的费用。

 

CHINANET业务资费表

 

开户费

基本费

通信费

存储费

电话拨号入网

100/

160小时,4.00/小时;

60小时以后,8.00/小时;

月累计使用时间尾数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。

115小时部分,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计收;

超过15小时至80小时部分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减半计收;

超过80小时部分,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计收。

通过局方主机入网的用户免费存储1000千字符;超过部分按每月每千字符0.20元收取。

通过分组交换入网

100/

包月制:50/

按分组交换网计费方式加收通信费

 

通过数字专线入网

100/

计量和包月两种方式,用户任选其一:

A 计量制

不分线路速率,根据通信流量按6.00/MB

计收。

B 包月制

速率≤19.2kbit/s 6000元/月

19.2kbit/s<速率≤64kbit/s 1.4万元/月

64kbit/s<速率≤128kbit/s 2.4万元/月

128kbit/s<速率≤256kbit/s 3.8万元/月

256kbit/s<速率≤512kbit/s 6.1万元/月

512kbit/s<速率≤1Mbit/s 9.6万元/月

1Mbit/s<速率≤2Mbit/s 15万元/月

按相应电路资费标准50%加收通信费

 

 

注:拨号入网用户的基本费: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000--2400,非节假日2300--次日800减半计收。

ISDN拨号上网的通信费用标准另行公布。

存储费超过免费存储量的部分按每月每千字符0.20元收取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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